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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说廉③丨林景雄:从“自我 本我 超我” 认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2-09-26    点击数:2253次

从“自我 本我 超我”认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二级巡视员 林景雄


      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潮州历史文化、红色资源及警示教育案例,我认为,广大党员干部能否做到崇德尚廉、持廉守正,与其人格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一、人格发展与廉洁奉公之间的内在联系


      弗洛伊德认为,人格发展的三个阶段分别是本我、自我、超我。“本我”代表欲望,“自我”负责在现实世界里处理“本我”问题,“超我”则属于良知或内在的道德判断。联系潮州历史,我们可以在《潮州府志》“杞名宦祠”卷目中看到恪守操节、两袖清风的清官廉吏,也可以在“贪酷诸吏”卷目中看到作威作福、贪婪无度的贪官污吏,从他们的履职作为上可以得出:做一位忠臣清官,需要自身葆有鲜明正确的荣辱观、光明磊落的道德观和秉承中华优秀传统的文化观,而这恰恰就是不断追求自身人格发展的过程。


      (一)绝不陷入毫无底线的“本我”欲望。“本我”是最无意识、无约束的人格,它秉承快乐原则,并不理会社会道德、外在行为规范,只遵循自己的原始欲望行事,唯一的要求仅是获得快乐、追求满足。如果将“本我”比喻成对权钱利欲的追求,那么,没有“自我”判断、“超我”限制的党员干部将在从政履职的过程中迷失前行方向,走上不归之路。


      (二)坚持涵养廉荣贪耻的“自我”意识。“自我”处于“本我”和“超我”之间,它秉承现实原则,能根据外部情况审时度势作出选择。虽具有“仲裁者”职能,但仍然能对“本我”产生的欲望给予适当满足。从一些警示教育案例中不难发现,许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污染一方风气的党员干部,往往是在事业发展的过程中没有常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本我”的欲望在某个时刻占了上风,从而落入“善于算计”“追名逐利”的泥潭,最终身败名裂,甚至成为历史和人民的罪人。


      (三)努力让“超我”的内化标准时刻指导个人选择。“超我”是人格的最高层,它秉承理想原则,是具有内化标准和理想化的存在,用来指导自我、限制本我,对自我有批评和牵制作用。也就是说,党员干部需要在干事创业过程中通过思想政治淬炼、理论知识学习等形成一套严格标准,并将这套标准作为自身行为规范,在为民服务、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哪怕是不起眼的小事小节中,都切实做到讲党性、讲原则、讲底线,谨防“贪欲”之害,弘扬崇德尚廉、持廉守正的廉洁文化。


      二、从个人成长角度出发,看弘扬廉洁文化需如何平衡“本我、自我、超我”


      (一)在检身自省中认清“本我”,坚定理想信念。修身律己一直浸润在中华民族血脉中,并形成历久弥坚的传统美德。随着历史车轮滚滚前行,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修身律己的重要元素,对我们党也产生了深刻影响——只有严以修身律己、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才能顶得住诱惑,不被“糖衣炮弹”击倒。这种勇于自我革命的鲜明品格,也成为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作为党员干部,应养成“吾日三省吾身”的习惯,时时回望我们党筚路蓝缕、波澜壮阔的创业历程,常常借鉴我们潮州“利居众后,责在人先”的韩愈、“慎勿与人交水火,好留名节重邱山”的张夔、“言无偏听,政无阿私”的吴一冠等历代清官廉吏,通过自我反思认清“本我”,不断总结经验、查摆不足、克服缺点,以“心中有党”的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干事创业方向不偏航,切实做到敬畏法纪、公正廉洁用权、不贪不占不拿。


      (二)在诱惑腐蚀中保持“自我”,树牢规矩意识。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影响着党员干部的思想和选择,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围猎”,犯错误、栽跟头。正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退化开始的,因此,警钟长鸣、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党员干部要在认清“本我”的基础上,持续改造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自身思想教育、法治教育,时刻紧绷清正廉洁这根弦,坚决守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底线,坚决不触碰贪污腐败的高压线,切实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矛盾冲突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困难面前敢于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坚决斗争。


      (三)在千锤百炼中实现“超我”,践行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二字鲜明地写在旗帜上,彰显在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的足迹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更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党性修养、思想认识上超越提升“本我”,锤炼“超我”精神境界。心中有信仰,脚下有力量。当一名党员干部真正做到“衡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内心时刻放心不下群众,始终坚持加强政治淬炼,在真心实意纾民困、解民忧的实践中磨砺自身,才能在实现“超我”中达到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


      三、从队伍建设角度出发,看弘扬廉洁文化需如何锻造“超我”人才


      2022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干部思想作风转变年”。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需要各部门狠抓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廉洁文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锻造“超我”人才队伍。就财政部门来说,应从以下几点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一)夯实理论武装基础,打牢廉洁思想基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廉洁教育从“事后警示”转向“提前预防”,从思想上固本培元。一方面,要注重财政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依托“干部思想作风转变年”、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时间节点,借助廉政党课、“月读一书”等活动载体,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具体内容并领会其精神实质,提高财政干部的党性修养。另一方面,要强化廉洁文化的教育引导作用,灵活运用潮州红廉故事会、潮州红色文化教育基地、潮州古训及民间典故等丰富资源,推动财政干部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人文历史中探寻清廉源泉、汲取营养,强化“为政以德”意识,营造干部清正、财政清廉、政治清明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为民理财办事,狠抓干部作风建设。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是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底气。面对经济下行、新冠疫情反复的这一年,作为财政部门更要深谙“民生多艰”,自觉承担起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责任,充实“钱袋子”、打好“铁算盘”,重点保障民生投入。一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措施,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将支出向民生倾斜,统筹做好市场主体减负纾困、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各项工作,真正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兜牢“三保”底线。同时要坚持财政支出适当靠前发力,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要切实将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与为民理财办事的财政主责主业联系起来,大力推动财政干部队伍“八种表现”整改到位,认真开展思想解放、作风转变、能力提升等队伍建设活动,确保财政干部在推进事业发展的过程中不推诿、不逞强、勇担当、敢作为,促进财政部门保持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和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以执政为民、理财为民、清廉为民的财政干部风貌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赖。


      (三)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压缩腐败生存空间。当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禁而未绝,在潮州这个人情社会里“走关系、搭情礼”等“潜规则”还有一定市场,成为败坏党的风气的沉疴毒瘤。要破除这些“潜规则”,权力监督是根本保证。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必须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队伍“双安全”,扎紧制度笼子,织密监督“防护网”,积极打造“阳光财政”。一方面,要主动出击、认真梳理财政资金政策落实中的廉政风险点,在常态化制约监督上发力,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机制,扎实推进财政内控制度建设,着力防范财政业务各类风险,防止权力“越线”。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财政干部考核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核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责述廉、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廉政提醒,对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与此同时,要在干部队伍中营造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的浓烈氛围,积极推进财政部门的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保持公开渠道畅通,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一体推进财政系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清风拂过,廉洁留心。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五次党代会已经吹响奋进新征程的号角,在党的二十大即将来临之际,财政部门要拿出坚如磐石的决心、坚不可摧的意志,把全面从严治党长期坚持下去,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在财政系统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清风,涵养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