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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金叶贸易总公司原党总支部书记、潮州市金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鑫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潮州市纪委监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2-09-14    点击数:34493次

      日前,潮州市纪委监委对潮州市金叶贸易总公司原党总支部书记、潮州市金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刘鑫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鑫煌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党纪国法,擅权妄为,靠企吃企,将国有企业当做自己的“独立王国”,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管党治党严重失职失责,严重破坏国有企业的政治生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借机大吃大喝,滥发津补贴;违背组织原则,违反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擅自决定企业重要人事任免;违规经商办企业,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公务消费;漠视职工利益;套取公款用于公务接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国有企业巨额财物;利用职权,在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致使国有企业遭受巨额损失。


      刘鑫煌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潮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鑫煌开除党籍处分;由潮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