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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0-01-21    点击数:25367次

春节将近,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市交警支队原党总支部书记、支队长郑臣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郑臣烈任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期间,于2013年至2019年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相关企业主、下属单位及人员所送礼金共计人民币80.32万元、港币20万元及洋酒、香烟、茶叶等礼品。此外,郑臣烈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郑臣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原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陈国平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陈国平在潮州市湘桥区国家税务局、潮州市潮安区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工作期间,于2013年至2019年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纳税人礼金共计人民币14.12万元。此外,陈国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陈国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枫溪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枫溪区总工会主席许国浩违规收受礼金问题。许国浩于2016年至2017年任枫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期间,先后3次违规收受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所送的节日礼金共计人民币6000元。2019年8月,许国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上述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极个别党员干部违背初心、忘记使命,骄奢腐化、顶风违纪。全市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断检视、剖析、反思。

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总抓手,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常抓不懈,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不断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永葆政治本色,“关键少数”要发挥头雁效应,检视反躬自省,严守纪律底线,在廉洁自律上带好头、做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以防止反弹回潮、紧盯隐形变异为着力点,深入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以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为着力点,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