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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中秋期间严厉整治“四风”问题 的通知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8-09-14    点击数:13050次

各县区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上级驻潮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国庆中秋期间严厉整治“四风”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对标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相关要求,把整治“四风”、深化作风建设作为践行“两个坚决维护”的具体行动抓实抓好。要准确把握本地区本单位作风建设的总体情况和规律特点,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以及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加强监督管理,从具体问题抓起,做好自查自纠,建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要严肃重申中央和省、市关于整治“四风”的纪律要求,紧盯节点早介入,通过各种形式提前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制止,坚决防止发生各种顶风违纪问题,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全市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好表率。各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又要带好队伍,督促职责范围内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坚守廉洁底线,以身作则正风守纪

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吸取典型案例教训、引以为戒,时刻反躬自省。要坚持带头履职尽责担当,带头遵规守纪守法,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保持艰苦奋斗作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令行禁止不触“红线”。“两节”期间,一律不准以汇报工作、过节走访为名违规公款吃喝;一律不准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一律不准违规参加由企业出资的联欢、宴会和抽奖活动;一律不准巧立名目违规发放奖金和实物;一律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一律不准违规用公款旅游、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公车私用。各级党员干部要将“六个一律不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成为自己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纪问题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节前、节中、节后关键环节,严查顶风违纪问题,节日期间安排专门工作人员24小时值守,及时受理反映违反过节纪律的问题,坚持露头就打、快查严办,一律点名道姓曝光。对不收敛不知止、明知故犯或纠而又犯的一律从严惩处;对改头换面搞奢靡享乐、规避组织监督的一律从严惩处;对动用公款搞“四风”或转嫁费用的一律从严惩处;对授意指使或默许纵容下属搞“四风”的领导干部一律从严惩处。要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对“两节”期间发生违反“四风”问题,以及对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查处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节日期间,市纪委设立专门受理“四风”问题举报电话:0768-12388。



中共潮州市纪委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