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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宣传指引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9-05-08    点击数:47254次

 

为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好地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行举报。受理内容主要如下:

1、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3、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干扰和阻碍涉黑涉恶案件调查处理;

4、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失职失责。

请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如发现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纪检监察机关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鼓励提倡实名举报,如举报问题经查证属实,纪检监察机关将按有关规定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为保证您的举报信息得到保密和及时处理,请根据被举报人的属地和级别,选择相应的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举报,不要多头举报、越级举报。

举报方式如下:

1、举报电话:0768-12388

2、来信地址:

潮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

潮安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饶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湘桥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枫溪区纪委信访室

3、举报网址:

http://guangdong.12388.gov.cn/chaozhoushi/

4、举报信箱:

市政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大门口纪委举报信箱

 

 

中共潮州市纪委    潮州市监委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