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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平县监察委员会办结首例留置案件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8-05-09    点击数:11346次

饶平县纪委监察委积极探索实践纪法贯通与法法衔接。近日,在市纪委监察委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顺利办结新圩镇西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木生涉嫌职务犯罪留置案件,探索实践我县首个移送审查起诉留置案件的整个办案流程。

严格办案程序,依法依规。严格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审查调查。经县监察委研究并报市监察委批准,4月7日对涉嫌职务犯罪的郑木生采取留置措施。在调查过程中,调查组灵活运用谈话、询问、讯问、查询、扣押、搜查、勘验检查、留置等八种措施,重点探索实践搜查措施,成功搜查出涉案主要书证,对案件突破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搜查、扣押以及重要证人询问等重要取证工作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用时26天,查明了郑木生涉嫌犯罪的事实,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统筹办案力量,纪法互补。抽调检察院部分转隶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发挥“纪”“法”专长,优势互补。剖析研判、集思广益,确定办案工作思路,迅速查明了郑木生涉嫌职务犯罪事实。同步启动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着力加强审查调查工作流程的磨合,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

加强内外协作,无缝对接。在查清事实和取得相关证据后,由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进行审理。同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案件定性、证据材料、移送程序等进行充分交流,确保了审理、移送工作高效、合法。5月2日,饶平县监察委依法对郑木生解除留置措施,并协调县公安局在留置点对其执行逮捕,实现了移送流程的无缝对接。

饶平县监察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委合署的优势,扎实推动各项工作流程和人员的磨合,努力使执纪、执法两种理念高度统一,着力促进纪法衔接,法法衔接。首例留置案件的顺利查办,为今后留置案件查办工作跑好首棒、开好新局,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积累了珍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