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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 察 公 告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7-12-29    点击数:5381次

根据中共潮州市委工作部署,市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19日,对湘桥区各级党组织开展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潮州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本次巡察主要受理反映潮州市湘桥区各级党组织在开展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监督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况: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广东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是否定期研究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区、镇(街)两级党委政府统筹帮扶分散贫困人口政策是否有力、效果是否明显;区、镇(街)两级扶贫力量是否适应扶贫工作需要;民政、住建、教育、人社等部门责任是否落实。

(二)“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检查在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保障方面的情况。重点关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分散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贫困人口低保救助、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贫困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

(三)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情况。了解区制定出台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贪污侵占、骗取挪用、克扣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长期闲置扶贫资金等问题;党员干部在扶贫资金发放、项目实施中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收取好处、失职渎职把关不严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情况。检查发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工作不实不准,搞形式主义、走过场、摆花架子等问题;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作风漂浮、纪律松弛等问题。

巡察期间,巡察组在潮州市湘桥区党政机关大楼内及磷溪镇、官塘镇、意溪镇、城西街道、凤新街道、桥东街道等6个镇(街)驻地设立征求意见箱,设专门电话18927115225(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邮政信箱:潮州市006号邮政信箱转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邮编:521011。欢迎大家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