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潮州市储备粮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王镇群,在任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在任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市粮食总公司总经理期间,直接主管2家单位的财务工作,对单位收受回扣行为应负主要责任。
王镇群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王镇群开除党籍处分,候司法机关处理后再按规定落实其退休待遇;对涉案款项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