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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少庭被开除党籍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7-07-28    点击数:11306次

经查,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江少庭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民事诉讼执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江少庭身为中共党员、法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知法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江少庭开除党籍处分;由湘桥区人民法院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依法撤销其法官职务;对涉案款项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