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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实地督导  推动市县巡察工作同步开展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7-05-26    点击数:3809次

连日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陈少明带领市委巡察办同志对市、县(区)两级首轮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5月22日,督导组分别深入市住建局和市环保局,探望进驻被巡察单位的市委巡察组干部,与巡察组同志座谈交流,及时掌握巡察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仔细询问工作中碰到的实际困难,逐一解决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23日至24日,督导组先后赴潮安区、湘桥区、枫溪区、饶平县督导检查巡察工作,召开由各县区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和巡察组干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各县区的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并结合县区不同实际就如何深入推进首轮巡察工作进行针对性的现场辅导。从督导情况看,市委巡察组和各县区巡察机构均能够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认真积极开展巡察工作,但也存在着前期准备不够充足、工作思路不够科学、巡察组战斗力有待加强等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陈少明在督导过程中指出,开展市县巡察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县区党委和市县巡察机构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着力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领导。各县区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将巡察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的其他各项任务齐抓同管,党委主要领导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亲自协调、亲力督办;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巡察机构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及时研处巡察工作中具体问题,组织实施好本县区巡察工作;巡察办和各巡察组组长要认真履职,多方凝聚合力共促巡察工作开展。二是加强督导。要把督导督办作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手段,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确保巡察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市委巡察办要把此次督导中发现的一些具体“短板”列入督查重点,在下来工作中予以跟踪协调,积极提供针对性的工作指导和服务,推动问题尽快解决。三是加强引导。针对巡察工作业务新、巡察机构人员新的特点,要切实引导巡察机构干部加强政策业务学习,保障巡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引导巡察组确定科学明晰的工作思路,按照党委的决策意图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引导巡察组干部辩证处理好政治巡察与了解业务、线索收集与线索甄别之间的关系,放手开展工作,力促市县首轮巡察工作首战必胜、取得最大战果。

市委巡察办主任陈燕芳分别就明晰政治巡察定位、规范巡察权限方式、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等方面内容为市委巡察组和各县区巡察机构人员作了专题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