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6日晚上,上饶镇党委委员郑鑫平聚集6人在其办公室饮酒,次日超过上班时间1个多小时郑鑫平没有正常上班,仍在其办公室睡觉。
郑鑫平违反了工作纪律,严重影响正常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经饶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郑鑫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提高政治敏感性,增强纪律意识,自觉规范改进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