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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石中队原中队长吴文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9-09-26    点击数:17780次

日前,潮州市潮安区纪委监委对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石中队原中队长吴文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吴文广在任潮州市公安局潮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金石中队中队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多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单位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其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钱款,数额较大,涉嫌受贿犯罪。

吴文广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潮州市潮安区纪委监委审议决定,给予吴文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款项随案移送。(潮安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