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 当前位置:首页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饶平县公安局建饶派出所原政治教导员詹晓明、副所长张炮、民警朱镇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8-10-23    点击数:11286次

饶平县纪委监委分别于2018年7月和10月对饶平县公安局建饶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詹晓明、副所长张炮、民警朱镇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詹晓明、张炮、朱镇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查禁制假犯罪活动过程中,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条件,造成部分涉案物品被转移;同时,充当制假犯罪分子“保护伞”,为制假犯罪分子提供帮助,以逃避处罚,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犯罪。

詹晓明、张炮、朱镇发三人身为中共党员和人民警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党性原则荡然无存,且其违纪违法事实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严重败坏党的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饶平县纪委常委会、饶平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饶平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詹晓明、张炮、朱镇发三人开除党籍处分;将詹晓明、张炮、朱镇发三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饶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