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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登塘镇原副镇长郑秋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8-09-20    点击数:11152次


2018年7月,潮州市潮安区纪委监委对登塘镇副镇长郑秋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郑秋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规划管理和执法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下属及执法管理对象钱款,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作为登塘镇矿产资源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辖区内多处非法采矿行为未能有效组织制止和查处,致使辖区内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给国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涉嫌玩忽职守罪;作为登塘镇分管国土工作的副镇长,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数额巨大,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郑秋德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知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充当非法采矿人员“保护伞”,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郑秋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郑秋德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项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潮安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