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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斌源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7-12-04    点击数:14592次

经查,饶平县浮山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郑斌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对其任职期间浮山镇存在套取、抽取、截留国家财政资金,违规收取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资金作为账外资金使用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负主要责任;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共财物。

郑斌源身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郑斌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饶平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饶平县浮山镇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对涉案款项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