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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芳被开除党籍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17-07-28    点击数:14600次

经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吴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及其职权形成的便利,在民事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吴芳身为中共党员、法官,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知法犯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给予吴芳开除党籍处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依法撤销其法官职务;对涉案款项依纪依规进行处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