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 当前位置:首页 > 巡视巡察 > 本级巡视巡察情况 > 整改
中共潮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潮州市纪委    作者:潮邑清风    发布时间:2020-01-23    点击数:11503次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49日至71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潮州市财政局党组(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好

市财政局党组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格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部署,强化组织领导。收到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市财政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景雄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4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和落实,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专项推进”的整改格局。

(二)落实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按照“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研究制定《中共潮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六大方面20项问题细化分解成59项,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同时,要求各专项小组主动认领任务,不回避、不敷衍,抓实整改,改出成效。

(三)加强督导,推动整改落细落实。建立月报机制,要求各专项工作小组每月按时向局整改办上报整改进度,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听取落实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困难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安排,督促加快整改进度,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目前,59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整改48项,阶段性完成并需长期坚持或推进的10项,正在推进的1项。

二、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一)对“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政治站位仍需进一步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稳增长面临一定压力的问题

针对收入总量不大增幅下行压力较大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成立潮州市财政局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协调推进和落实减税降费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监控分析机制,按月做好财政预算执行分析,及时分析、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建立健全定期通报收入进度机制。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增长目标,落实财政收入旬报制度,动态掌握和全程监控各县区收入进展情况,并按月对县区收入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四是落实局领导挂钩联系县区抓收入制度。重新修订并印发《潮州市财政局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工作制度》,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督促,推动县区财政的改革和发展,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针对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占比高的问题,一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杜绝虚收空转等违法违规行为。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分别从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完善非税收入征缴方式、严格票据使用、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等方面作出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二是积极挖掘税源潜力,加强地方税种管理,进一步通过积极盘活国有资产、资源等切实有效的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弥补减收影响。

2.关于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有差距,惠民生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沟通对接。各业务科室积极主动与市直主管业务部门对接,压实部门支出主体责任,督促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出进度特别是加快就业、环保专项资金支出进度。二是建立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按月对各县区财政收支情况部门存量资金消化、项目支出进度不理想的市直预算单位进行通报,盯紧进度,倒逼推进,促使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并发挥效益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三是加大部门财政资金收回力度,对结转两年的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3.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意识仍需进一步增强的问题

增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意识,一是落实偿债资金的预算安排。严格执行《潮州市政府偿债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积极申请再融资债券。是积极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按照“转化一部分债务、偿还一部分债务、置换一部分债务”的方式,对已制定的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方案进行完善优化。是建立债务信息定期报送机制。按季度将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书面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4.关于对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指导检查不力,发挥财政绩效评价作用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检查督导。配合市纪委监委等部门完成对各县区管理、使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展的专项资金的单位进行检查,持续跟踪各县区整改落实情况。二是强化资金监管。要求各县(区)扶贫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资金的监管,针对存在的产业扶贫资金管理相关问题和产业扶贫绩效评价问题,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规范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管理。针对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产业投资项目,作出分期分批回收资金计划,并将收回的资金安排新的投资项目。四是联合市扶贫办印发了《潮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为加强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提供制度支撑。

(二)对“全面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放管服’改革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预算体制改革滞后的问题

针对财政改革配套制度和项目库建设的问题,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已拟定《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拟于下月上报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2020-2022年市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对市级2O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进行同步部署。是配合省财政厅加快市县项目库建设,要求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对接,切实做好项目动态储备工作,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同时,协调组织市直主管部门做好市县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是积极推进本级项目库建设工作。基本建成市级项目库系统,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对单位在预算编制阶段做好2020年项目入库提出了具体要求。召开市直部门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培训会议,共有69个一级预算单位参加。

针对绩效评价工作薄弱,覆盖面较低问题,一是加强绩效目标专题培训。召开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培训工作会议,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作专项讲解,引导市直各部门树立绩效意识,为做好2020年财政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打好基础。二是强化绩效目标审核。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的项目库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内容的审核,提高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编报质量。三是推进制度建设。与市扶贫办联合印发《潮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初拟《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报送市政府审定。

2.关于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改革助推乡村振兴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改革,一是制订出台《潮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潮州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并落实各县区配套制订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改革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指引和支撑。二是定期跟进资金使用进度。要求市涉农资金牵头部门和县区每月两次报送资金使用情况。三是通报涉农资金支出进度。对省级涉农资金分配使用情况进行通报,要求相关部门按统筹办法加快资金使用,针对性提出加快涉农资金使用的具体措施,加快形成实际支出,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四是2019年安排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5000万元,按程序下达资金。

3.关于投资审核工作“放得不够开”与“管得不够严”并存的问题

针对审核效率审核误差和服务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一是完成工程审核制度的修订完善,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二是完善考核奖惩制度,组织业务培训,加强对中介机构参与市级财政投资项目预结算业务成效的考评,督促中介机构提升审核业务质量和审核效率。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压实审核人员主体责任,把造价审核误差控制在有关规定限定之内。四是进一步优化工程审核流程,完善各项审核制度的衔接,补齐短板,确保工程审核程序流畅。

针对投资审核“放”与“管”改革结合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快“放”的步伐。对市直单位工程类项目及工程技术性服务费简化审核的执行标准由原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要求业主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必须通过中介服务超市购买中介服务。二是加强“管”的力度。修订《潮州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核管理规定》《中介机构参与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业务考核办法》等业务制度,使中介服务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成立项目审核稽查小组,协调解决审核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审核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安装视频同步录音系统,对工程询证对数会议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审核过程有据可依。三是扩大“服”的范围,增设业主单位服务窗口,配置专门的办公设备,随时为各方提供服务,努力实现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提高工作效率。

4.关于对湘桥区财政体制改革服务指导不力的问题

一是落实《潮州市财政局领导挂钩联系县区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县区财政部门财政收支及预算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导力度,帮助县区财政部门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坚持“以点带面,突出激励,做大增量,互利共赢”的原则,拟订《进一步完善湘桥区财政体制方案》,通过科学下放部分财政管理权限,突出激励机制,合理确定收入分配关系,推动湘桥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该方案已由市政府于1115日印发。

(三)对“重财政收支轻监督检查的‘一手较硬,一手较软’现象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升级工作,增设出租管理模块,通过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台账管理,进一步加强出租资产监督,提高国有资产效益。二是建立市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通过建立资产报告制度,逐步摸清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家底,为进一步规范资产管理奠定基础。三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及时总结资产出租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适时研究出台新的出租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管理。

2.关于对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政府采购专家,到目前为止已增加31名专家入库;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聘请省专家对全市采购单位进行政策和系统操作培训,切实增强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三是建立采购工作群,方便及时交流沟通,指导各单位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是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政府采购中心2017-2018年度代理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3.关于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不到位的问题

提高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检查覆盖率,2019年各级布置的检查任务,包括5个单位财务检查、1户交办检查任务、1户代理记账机构检查以及新一轮“私车公养”专项抽查,已全部完成。二是加强市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规定完成了对现有账户清理备案手续撤销不合格账户配合省财政厅开展数字财政建设。在省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建成后,将按系统管理要素收集预算单位账户信息并录入系统。三加强公务卡制度的指导和检查,一是加强公务卡业务培训。二是督促未开卡单位加强开卡工作。全部预算单位已完成公务卡开卡手续。三是要求各预算单位加强电子支付安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四)对“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存在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思想建设不扎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短板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认真学习贯彻。二是组织各党(总)支部严格对照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存在不足进行自查自纠,严肃整改,并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督促检查确保党建工作要求落实到位。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学习研讨,通过主题发言、交流研讨、逐条对照查找自身问题等活动,形成学思结合、工学相长的良好局面。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局下属单位的工作考核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开展有力。

2.关于组织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完善党建工作汇报机制,落实局党组每年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2次,机关党委每年听取局各党(总)支部工作汇报1次,全面了解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完善党建工作制度。印发《关于建立潮州市财政局党员领导干部党建工作挂钩联系点的通知》,确保每位领导干部至少挂钩联系一个党支部,加强对局机关各党(总)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三是严肃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领导干部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学习活动,并结合主题教育调研成果,为党员干部讲党课。四是制定市财政局贯彻《潮州市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工作方案(2018--2020)》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党建重点任务。五是对缺少标志、制度及党务公开栏等设施的活动室进行清点,并及时配齐,进一步完善党支部活动室设置,为党员开展活动提供规范场所。六是从源头上把住发展党员入口,确保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3.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客观公正地选人用人,拓宽“上”的途径,畅通“下”的渠道,同时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对干部档案进行排查,及时组织认定,补齐材料,确保干部档案材料完整、信息准确。四是以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为重点,加强党章党规的学习,不断巩固强化党建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4.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和工资制度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及时到工资管理部门核定个别干部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应追回的工资和福利数额,依法依规多渠道谋划追讨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公务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纠正1名同志的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不规范问题。

(五)对“‘四风’问题犹存,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有新表现,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肃组织纪律。立行立改,加大对党支部的督促检查力度,杜绝组织生活“过度留痕”甚至弄虚作假的现象再次发生。要求党支部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针对“会海”问题,做到精简会议活动,能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开,最大限度减少会议数量。二是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过局域网、微信群及时发送上级党建工作动态和学习材料,根据学习需要征订辅导书籍,为党员干部自主学习提供辅助资料。同时,落实党支部教育监督党员的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不断充实自身理论知识。三是丰富学习教育形式。分别开展以“学先进、找差距、增作为”、革命传统教育为主题开展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先进典型、参观革命文物文献展览和革命遗址,引导党员干部提高党性修养,牢记初心使命。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调研活动。制订《局领导同志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及安排表,确定9个方面课题,领导干部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开展调研活动。目前,调研工作已全部完成,形成调研报告9篇。是增强服务意识,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为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专门成立了三个业务指导小组,分别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批次深入到市直部分预算单位开展会计业务指导工作,一对一解决实际问题。

2.关于奢靡之风现象存在,厉行节约有待改进的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点加强办公用茶管理,严格审批,落实专人专管,大幅减少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购茶费用。

(六)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执行财务制度存在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一度多发频发的问题

一是开展党规法纪教育。加强党章党规、财经法规、预算制度等的学习教育,开展年度普法无纸化学考,引导干部职工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结合曾志权案“以案促改”工作,以支部为单位开展财政资金安全警示教育大讨论;以曾志权、危金峰等反面典型案例、以红旗渠工程为正面教材,开展正反面的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深刻吸取教训。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潮州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潮州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制度,结合正在开展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重点加强对国库支付中心、投资审核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管理和监督。四是把落实主体责任融入到日常工作中,通过开展廉政谈话,挺纪在前,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大力推进“以案促改”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收集局在党建和业务方面的制度,对不适应新时代、新要求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二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制订出台《潮州市财政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清单》,针对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在岗位风险排查中所确定的风险点和表现形式,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健全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有效避免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加强对政府项目投资审核工作监督管理力度。重新修订完善一系列的监督管理制度,集中精力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完善《潮州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现场踏勘制度》,加强工程审核现场勘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3.关于财务监管不严,账外账、转移摊派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局机关及下属各单位2015年至2019年财务开支进行全面清查,已核实并收回超标准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及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二是规范局机关部门预算编制和办公耗材管理,杜绝向下属单位转移摊派办公费用。三是严格银行账户管理。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全面清理暂存款,规范工会经费开支;会计学会账户资金余额作为存量资金全额上缴市财政,并做销户处理。四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潮州市财政局机关公务出行及车辆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公车管理。

三、深化整改成效,不断推动整改成果转化

下一步,市财政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紧盯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逐一落实,逐项完成。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举措,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强力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

二是促进成果转化,推动财政工作取得新成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财政事业发展的结合点,做好制度建设的“废、改、立”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以制度建设固化巡察整改的成果,做到以巡察整改推动思路提升、以巡察整改推动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推动作风改进,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财政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源源动力。

三是坚持党管全面,切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财政具体工作中,盯紧财政收支、资金分配、绩效管理、债务管理、监督检查的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财政工作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让整改成果成为财政干部职工思想上的“防腐剂”,行动上的“催化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68-2396310;邮政信箱:潮州市潮州大道市财政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521000;电子邮箱:czcz2396310@126.com

中共潮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0122